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威尼斯游戏大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淮安市五院宣传处
时间:2017-11-30 1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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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威尼斯游戏大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1702090101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威尼斯游戏大厅)建设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041702090101-BD-002; | 标段名称 | 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2月5日 | ||||
公告信息 | 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工程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 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的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淮发改投资【2015】2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 为区财政统筹及项目单位自筹,已落实,进入招标阶段。现决定对淮阴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行政综 合楼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工程的 资格预审。 二、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工程; 2、工程地点:淮阴区淮海北路与淮河东路交叉口,南邻淮河东路、西邻淮海北路、东邻银川路、北邻香江 路; 3、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1.65万㎡,其中地上15万㎡、地下6.65万㎡; 4、招标范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行政综合楼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 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5、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合格 7、本工程确保省优,力创国优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六、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申请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时间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或 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时间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 算5年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企业 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连续9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 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且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拟派 项目负责人达到退休年龄不能提供相关社保证明的须经招标人同意。)】 5、拟选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员1人(有施工员证书);安全员1人(有安全员证书);质量员1人(有质量员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 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 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且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注:(投标时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必须符合上述第7条要求,中标后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应按苏建管 (2014)701号文规定执行。)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威尼斯游戏大厅》(提供有效证书);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 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 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 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 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期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 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 章有效) 8、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7年2月1日至 2017年11月1日连续9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 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且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审查评分标准(43分) 1、对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22分) (1)企业业绩(10分) 企业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5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除外)(本项 最高10分,没有不得分)。 注:①厂房、住宅、商住楼不得分;②具体时间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竣工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发时间为 准。 (2)企业奖项(12分) ①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市优的,有一个得2分;获得省优的,有一个得3分;获得国优的,有一个得5分(市优 有效期一年,省优有效期二年,国优有效期三年,国优是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 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 大奖”);(本项限评二个奖项,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同一工程只计取一个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②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同一工程按最高奖项得分,没有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2分): 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两年)1分/项; 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两年)2分/项; 2、认证体系(6分) 认证体系: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有 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15分): 项目经理携带其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资审现场参加答辩。 注: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出相关问题对项目经理进行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所答内容 酌情打分(不低于分值的70%),如有重大偏离或项目经理未按照文件要求参加答辩或到场后未作答的该项按0 分处理。 答辩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拟定题目(采用暗标,书面回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6、有关说明: (1)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将所涉材料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 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同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注: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加盖备案章的须提 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若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确实不备案的,出具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 工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②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必须经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加盖备案章的须提 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企业奖项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以供 核实、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四项原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 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本办法奖项打分中所称的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至资格审查 之日止。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3)当参与打分的投标项目经理业绩与参与打分的企业业绩为同一工程时,仅计取其中的最高分。 (4)资格审查评分标准所涉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将所涉材料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并且同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申请人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和光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和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现场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备注:网上资 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八、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评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招标人将按投标人资格预审最终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列选择9家入围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 如最后出现两位或多位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最终入围单位。 通过资格预审已确定的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若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不符合潜在投标人资格 的要求,招标人将取消其潜在投标人资格并不采取替补。 十、投标人法人面谈: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面谈,面谈内容为本工程施工 总承包管理的各项内容,面谈的形式为集中会议面谈、开标前面谈、开标前视频录制刻录这三种形式,入围的 单位须选择上述三种方法的任一种在开标前完成面谈,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潜在投标人资格并不采取替补。 十一、特别提醒事项:投标承诺引进或成立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在淮阴区内注册,引进资本不低于3000万 美金;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到账外资2000万美元;在签订施工合 同后2个月内再到账外资1000万美元;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会推荐的名次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该项为招标文件打分项, 每引进300万美元得1分,最高10分,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原件) 十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5日公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 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100元在资格预审前现场缴纳,售 后不退)。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2、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证书办理 点:淮安市深圳路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电话:)。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 题,请与张忠宝联系电话:。 3、资格预审文件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要求 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申请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 件中并且同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申请人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和光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和原件扫描件;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由申请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 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格预审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 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4、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CA锁准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预审现场工作人员处。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申请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申请人放弃投标处理。 6、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 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7、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 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8、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鉴于目前情况,要求申请人采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 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电子资格申请文件)。软件使用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新点公司淮安客服:陈超(电话 ) 投标工具下载:点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界面 的“用户登录”下方点击“新点投标工具”即可。 为防止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建议申请人提供投标备份光盘,备份光盘由申请人自备。申请人 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的非加密预审申请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备份电子光盘内容应与网上预审申请文件 内容一致,否则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三、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淮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十四、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 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 投标。 十五、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5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阴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33号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38号维科格兰花园A8-3 联系人:徐静 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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